黔財采〔2018〕2號文《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相關工作的通知》
貴 州 省 財 政 廳 文 件
黔財采〔2018〕2號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貴安新區(qū)管委會財政局,仁懷市、威寧縣財政局,省直各單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令)及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做好采購信息公開工作
(一)嚴格落實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渠道。認真貫徹執(zhí)行《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7〕86號)要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是財政部依法指定的、向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備案的唯一全國性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網絡媒體,貴州省政府采購網(www.ccgp-guizhou.gov.cn)是其有機組成部分,我省的政府采購信息應首先在貴州省政府采購網發(fā)布(自動推送至中國政府采購網),發(fā)布信息應當及時、完整、全面,在各媒體發(fā)布的信息不一致時,以在貴州省政府采購網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二)明確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主體責任。按照“誰發(fā)布誰負責”的原則,信息發(fā)布人對發(fā)布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一是采購人應當依法履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依法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和采購合同等政府采購信息。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的,應在委托協議中明確信息公開的相關事項和權責,在發(fā)布前審核公告內容,進行確認并承擔相應責任。二是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完整公開投訴、監(jiān)督檢查處理決定和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管處罰信息。
(三)建立采購需求公示制度。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相關要求,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在采購公告發(fā)布前,應當將采購需求在貴州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資格條件、預算金額、實質性響應條款、無效投標情形、技術參數或服務標準、商務條款、評分辦法等,公示期2個工作日。收到的反饋意見確屬合理合法的,應當在制定采購文件時采納。
(四)及時公告履約驗收報告。采購人應當按照財庫〔2016〕205號要求,加強履約驗收管理工作。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 于驗收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驗收雙方共同簽署的驗收報告在貴州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公告。
二、進一步做好采購文件編制工作
(一)合理設置資格條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供應商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從業(yè)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guī)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評審因素中如有業(yè)績合同要求,不得設置特定金額。不得通過將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設定的特定資格條件應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國務院已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業(yè)協會的資質認證,政府部門已禁止或停止進行的稱號、排序、獎項等內容不得作為供應商資格條件。
(二)合理設置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與投標人所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中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標準中的分值應當與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相對應,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有區(qū)間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qū)間,評審標準的分值也必須量化到區(qū)間(不得以優(yōu)、良、中、差等模糊含義作為標準),并設置各區(qū)間對應的不同分值。應合理確定主觀評審因素的分值,貨物項目的主觀評審因素分值原則上不得高于總分值的10%,服務項目的主觀評審因素分值原則上不得高于總分值的15%,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需提高主觀評審因素分值的,須報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合理確定。評標委員會對每項評審因素的評審結果應當說明具體理由及合理性。技術、服務等標準統一的貨物服務項目,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審。
(三)合理設置樣品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評審結束后,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改變評審結果。中標、成交供應商提供的樣品,應按照采購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
(四)合理確定核心產品。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根據采購項目技術構成、產品價格比重等合理因素確定核心產品,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
三、進一步做好投標人資格審查工作
(一)明確資格性審查職責。以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按照87號令依法履行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職責,不能委托評標委員會代行資格審查職責。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代理協議中明確具體履行的責任主體,按協議內容開展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以非招標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的,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或者磋商小組應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以下簡稱74號令)和《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的規(guī)定,做好資格審查情況記錄。
(二)規(guī)范資格審查程序。招標中,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在開標結束后,在評標開始前完成投標人資格審查工作。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當在評標前及時告知相關供應商未通過理由,投標人提出異議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復核,資格審查及復核記錄作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留檔備查。
四、進一步做好項目評審管理工作
(一)重新評審情形。政府采購活動中符合重新評審條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87號令、74號令和財庫〔2014〕214號的規(guī)定組織重新評審,不需經本級財政部門審批。重新評審改變原中標、成交結果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備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結束后發(fā)現評審存在錯誤,除可以重新評審的情形外,對于其他情況,提請本級財政部門依法對評審結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評審專家監(jiān)督管理。評審專家應依法獨立評審,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評審專家和采購人代表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職責履行情況予以記錄,隨評標資料一并保存,遇有重大事項及時報告本級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發(fā)現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依法處理,并通報給貴州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旃芾砦瘑T會辦公室。采購人代表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書面通報其所屬單位作出處理。
(三)采購人代表的委托。采購人委托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磋商小組、詢價小組)的,應當出具單位授權函,采購人代表為非采購人本單位正式員工的,應當予以說明,并注明其具體單位信息、姓名、職務(職稱)等。采購人委托本單位以外人員為采購人代表的,應當與之簽訂保密協議和承諾書,并在中標(成交)公告中將該采購人代表姓名及單位信息一并公布。
五、進一步做好質疑投訴受理工作
(一)明確質疑主體。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加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
(二)質疑受理方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接受質疑函方式、聯系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等信息。采購文件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拒收質疑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質疑函,應在收到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依法進行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
(三)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供應商投訴。投訴實行實名制,供應商可以通過現場遞交投訴書和郵寄遞交投訴書的方式依法投訴,并按規(guī)定的要求提交投訴書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人通過郵寄遞交投訴書方式進行投訴的,應當通過中國郵政速遞物流(EMS)進行郵寄,并配合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現場身份確認,以確保其投訴事項和投訴請求為投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投訴人拒絕配合依法調查,未提供證據、依據和其他證明材料的,相應事項視為投訴不成立。對于虛假、惡意投訴,財政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駁回,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依法予以處罰。
六、進一步加強采購活動組織管理
(一)關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問題。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jiān)督管理部門等提供綜合服務的機構,不得違法插手、干預政府采購活動,不得非法限制、剝奪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法定職責。
(二)關于限價問題。采購人根據價格測算情況,可以在采購預算額度內合理設定最高限價,但不得設定最低限價。
(三)關于采購文件售價問題。采購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制作、郵寄成本的原則確定,不得高于人民幣300元,采購文件中的清單、附件、圖紙等,是采購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得單獨售賣。資格預審文件應當免費提供。
(四)關于自行組織招標問題。采購人符合財政部令第87號第九條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可自行組織開展招標活動,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的程序、方式招標,并按《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公告相關信息。
貴州省財政廳
2018年1月22日